「他」是來自網路日誌所結識的對象,見了幾次面、約了幾次會,她就發現這個表面上看起來極具「品味」的男人,骨子裡既自私、又自戀!凡事以「自我」為中心,不是能夠長久享受「平凡」生活的伴侶,與其耗下去!不如提早fire他。
別以為主動「甩人」就可以毫無傷感!順利分手的那個晚上,她哭得死去活來!少許的理由是為了和他之間曾經付出的感情,大部分的理由是為了自己老是碰不到right person(對的人)而感到悲哀!她在部落格裡寫下自己的網路日誌,替這份維繫不到兩個月的感情畫下句點!她說:「我寧願不結婚,也不要嫁錯郎!」
理論上應該為她感到可喜,她說的一點都沒有錯!『寧願不結婚,也不要嫁錯郎!』那些順利走上紅毯的伴侶,不論是經過「愛情長跑」、還是「閃電結婚」,在決定攜手步入禮堂的那一刻,也都以為自己選擇了適當的對象!但官方統計:「離婚率」已經升高到每兩對新人就有一對離婚,表示有一半的人在婚後,才發現自己「選錯」了對象!
婚姻的弔詭,常在雙方決定「相守一生」的當時,感覺都是對的!一旦長時間相處之後,感覺慢慢「走了樣!」這時候別怪對方隱藏很久,才露出「狐狸尾巴」,也不用怨嘆自己「識人不明」!而是因為太多的因素,導致自己改變了看法或是影響對方改變了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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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選錯了對象嗎?」